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编辑:教评中心  点击:[]

关于开展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河财政教〔2016〕3号,以下分别简称《办法》、《细则》)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拟评选出6名潜心教学、在普通本专科教学第一线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已获得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的教师进入前6名的,该教师当然是本届获奖者,且不占本次6名获奖指标,本届获奖名额另外依次顺延满6名。

二、评选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长期承担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三、申报与评选条件

   同时符合《办法》和《细则》规定的条件。

四、评选程序

   严格按照《办法》和《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评选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按照《办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申报教师进行认真评审,做好候选人申报与推荐相关工作。

    2.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教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单位留存至本届评选工作结束。每位推荐教师提交的材料需单独装袋,袋内材料包括:申报表、装订成册的完整课程教案、教学进度表及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细则》“评选条件”序号装订成册,材料袋封面粘贴袋内材料目录清单,各申报表、汇总表、佐证材料复印件和材料袋封面目录清单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各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6%的名额推荐,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推荐教师中有获得首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的,本单位推荐名额相应增加1人(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除提交上述纸质材料外,需将推荐教师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推荐教师电子版课件统一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ncjzfdxjpzx@126.com

    上述材料及相关电子版请于3月29日之前报送至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办公室只接收各教学单位集中统一上报的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联系人:刘立刚,联系电话:86158591。

4.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上旬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再核实,符合条件的教师即为初评候选人,核实不合格的取消申报资格。

    5.经学校资格核查后,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于4月上旬—5月中旬进行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初评工作。初评工作包括:对初评候选人教案、课件进行评议打分,通过随堂听课及学生随堂评教的方式对初评候选人的教学进行评价考核,各项按权重计算各初评候选人的初评得分,按得分高低评选出不少于20名终评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初评期间没有课的候选人,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安排,邀请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专家听课考评。

    6.5月下旬—6月上旬,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进入终评阶段,终评阶段主要通过观摩教学对各选手进行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评要求另行通知。各终评候选人的终评成绩、初评成绩及近5年学生网上评教的分值按4:4:2的权重计入总分。在各终评候选人总分排序的基础上,由学校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投票产生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获奖人选,报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公示无异后,正式确定我校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者名单。同时对评选组织推荐工作优秀的教学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1:各单位推荐校长教学质量奖人选名额一览表

附件2: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附件3:第二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

 (以上内容可从本文件附件中下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通知 下一条:学校首届教学奉献奖初评工作圆满完成

关闭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      电话:0371-86158591
版权所有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