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评选办法》(河财政教〔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本届参赛教师的范围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1年12月31日前入校的一线专任教师。
因出国留学、访学,在国内其他高校学习、访学,休病(产)假等原因而不能参赛的,须经所在教学单位批准;非上述原因不能参赛的,当年同行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和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均不得为优秀。
兼职教师,可以按照课程归口参加教学单位的初赛评选。
获得过校长教学质量奖或两次以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竞赛活动。
二、奖励设置
学校按实际参赛教师不低于20%的比例予以奖励,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50%。
获奖者由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在晋升职称时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加分,并且作为学校上报教学方面先进个人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评选程序
初赛阶段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28日为初赛阶段,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组织督查。
2.各教学单位制定初赛实施方案,初赛实施方案应包括教学单位评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参赛教师名单、实际参赛教师名单、评选标准、评选方式、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等内容。
3月24日前上报初赛实施方案及《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参赛情况一览表》(附件1)。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按照各教学单位实际参赛教师数量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
3.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课堂教学效果对每位参赛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出综合成绩评定。
课堂教学效果的评定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所有参赛教师采取集中听课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并指出优缺点,开展教学指导,帮扶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4.各教学单位将参赛教师的初赛成绩在本单位公示,将排名前20%的人选(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至学校,其中推荐人选的前50%参加学校一、二等奖的决赛,其余人选由学校直接认定为三等奖。
4月28日前,上报《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名单》(附件2)以及决赛教师的参赛材料。
参加决赛的教师需提供一门主讲课程所有章节的教学设计及课件的电子版2套,一套实名,一套匿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暴露个人信息),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教学单位+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命名。
5.以上所有材料(教学设计、课件不用提交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将电子版发邮箱hncjzfdxjpzx@126.com 。
6.凡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初赛而直接上报,或组织工作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单位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二)决赛阶段
学校成立竞赛评选工作组负责决赛阶段的评选工作,决赛内容包括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及课件评审、学生评教、观摩教学三个方面。
1.教学设计及课件的评审。评选工作组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教学设计和课件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评分。
2.学生评教成绩为参赛教师近三年(教龄不满三年的,按照其入校以来)学生网上评教的平均成绩。
3.观摩教学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观摩教学时间为15分钟,其中3-5分钟为说课时间、10分钟为授课时间。评选工作组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观摩教学评分标准》(附件4)对每位决赛候选人的授课情况现场打分。观摩教学活动拟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每位决赛候选人的最终成绩由教学设计及课件评定成绩、学生评教成绩及观摩教学成绩按照1:3:6的比例综合评定。
5.获奖人数严格按照实际参赛教师数量和获奖比例设置,参加决赛未获得一、二等奖的候选人,认定为三等奖。
6.参赛教师在比赛期间出现教学事故或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取消其获奖资格。
(三)校长办公会审批
评选工作组将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通知到每位青年教师,符合条件的老师全员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的,须经所在单位批准。
(二)各教学单位应以比赛为契机,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强化课程思政,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提升青年教师教学创新能力,促进青年教师发展,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各教学单位注意比赛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 系 人: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王琳
联系电话:86158591,18503885089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233室
附件:1.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参赛情况一览表
2.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名单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教学设计及课件评分标准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观摩教学评分标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