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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竞赛办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4-02-28  编辑:教评中心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竞赛办法

(草案)

 

   为推进我校“打造一流本科教育”进程,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发展,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教学水平,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活动。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赛教师范围

凡2012年12月31日前进入学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止于2013年12月31日)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比赛,因故不能参加比赛须经所在教学单位批准。

二、奖励类别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每二年(按自然年计算)举办一次,每届获奖人数为45人,其中一等奖10人,二等奖15人,三等奖20人。

三、评选程序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

初赛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坚持全员参与、以赛代练原则,旨在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初赛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进行评选,并报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2.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集中授课评选或随堂听课评选)组织初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具体名额可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参加学校终评的人数确定)。

3.各教学单位按学校核定的人数推荐参加决赛阶段的教师,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决赛候选人推荐表》,决赛候选人在决赛阶段必须承担有课堂教学任务,并提交本单位初赛情况总结。

4.各教学单位须对每位参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做出评价,指出其优缺点,并进行具体教学指导。

5.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将对各教学单位的初赛活动进行督导和指导。

(二)决赛阶段

决赛由教学质量评价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决赛实施方案”,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随机听课和学生随堂打分评出前45名,第1-25名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第26-45名为三等奖获得者。

第二阶段: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评奖委员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及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和教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对前25名参赛者进行教学观摩并打分,第1-10名为一等奖获得者,第11-25名为二等奖获得者。

(三)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给予表彰。

四、评选时间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的初赛和推荐工作应于评奖当年的5月31日前完成,决赛工作应于评奖当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

四、奖励办法

1.初赛获奖者,由所在教学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2.决赛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一等奖每人奖励8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6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晋升职称时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加分。

五、本办法由教学质量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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