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慧,1964年10月生,博士,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主讲《经济法》和《税法》课程。曾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文明教师等荣誉称号。在《河南社会科学》《经济经纬》《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和参加省级、厅局级项目多项,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主编、参编教材多部,获省级和厅局级科研奖励多项。
教学心得:三尺讲台大如天,务要敬畏!课堂每一分钟都弥足珍贵,务要力戒冗言!学生是教师的衣食父母,务要善待!做有温度的老师,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自信,助力学生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